□记者 吴佳穗
本报讯 三亚女子范某不戴头盔骑电动车逆行被交警拦下检查。范某不听劝导,竟动手打了执勤协警陈某左脸一巴掌。近日,三亚城郊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拘役四个月五日。
2019年2月20日17时30分许,根据工作安排,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中队民警阮某带领协警陈某、郑某、潘某等人(以上人员均身穿制服),在三亚某路段十字路口红绿灯处执勤。根据工作安排,陈某负责在三亚动车站出口红绿灯处指挥车辆,郑某、潘某在该处疏导交通,民警阮某在附近巡查。
当天17时40分许,被告人范某不戴头盔骑电动车逆行经过红绿灯路口时,陈某上前将范某拦住,要求范某靠边后进行教育劝导。其间,郑某等人也一同对范某进行劝导教育。范某不听从劝导还与交警发生争吵。陈某便暂扣范某的电动车。后陈某准备再次对范某进行劝导教育时,范某竟打了陈某左脸一巴掌。18时40分许,民警将范某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三亚城郊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不听劝导,对正在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暴力殴打,妨害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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