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兵
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下称中征平台)作用,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确认增信功能,帮助中小企业盘活应收账款流动资产,以应收账款融资撬动更多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制定了《海南省促进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并于近日印发。
《细则》适用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帮助省内供应链上游中小企业通过中征平台获得应收账款融资,且注册地在海南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对符合规定的2022年度应收账款融资新增贷款额排名全省前5名的银行机构(下称拟奖励的银行),省级财政将按照其年度贷款发放额的1‰、单户最高200万元给予奖励。对2022年度促成上游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新增贷款额排名前5名的省内核心企业(下称拟奖励的核心企业),省级财政将按照其实际促成年度贷款额的2‰、单户最高200万元给予奖励。
《细则》规定,拟奖励的银行和核心企业需于2023年1月底前,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申报2022年度应收账款融资奖励。根据监管要求,对申报中存在虚假材料骗取贷款奖励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银行机构,将依法依规予以追究责任,并收回已奖励资金,取消后续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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